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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系接入微信支付,欢呼“拆墙成功”之余,也应警惕反效果(淘宝拿微信怎么支付)

为人所 2024-11-10

9月4日,淘宝发布公告称计划新增微信支付功能,覆盖全体天猫和淘宝商家。不过,目前淘宝网购暂时还用不了微信支付。微信支付表示,与淘宝平台商户的功能适配正在开通之中,具体上线时间可关注淘宝平台公告。

这是腾讯和阿里两大互联网巨头的核心业务之间互联互通的最新进展。对此,舆论反馈普遍正面,不乏“拆墙成功”的欢呼声。“拆墙”的确会增加线上支付的便利性,提升消费者的使用体验。但也应警惕可能带来的反效果。

一、淘宝天猫接入微信支付,最受伤的是谁?

对淘宝天猫以及微信支付来说,这次的互通对双方都有好处。对淘宝来说,能够获得微信的巨大流量,微信支付也可以扩大在电子支付市场的份额。

腾讯和阿里都是中国互联网巨头。阿里的主营业务是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以及主要为电商服务的支付宝。而腾讯旗下的微信是中国最大的社交软件,其在社交软件领域的霸主地位不可撼动。

但在之前,淘宝天猫不能用微信支付,而微信内部也不能分享淘宝天猫平台上的商品链接。这种生态之间的隔离在中国互联网市场上曾是普遍现象,巨头纷纷挖掘“护城河”,筑起“隔离墙”,拒绝对方进入自己的领地。而淘宝天猫、头条、抖音等为了能获得微信巨大的社交流量,与微信斗智斗勇,可以说是想尽了一切办法。

但到了2021年,在有关方面的压力之下,微信允许外部链接在一对一聊天中打开,“隔离墙”开始出现了缝隙。但是,阿里没有对腾讯开放微信支付,淘宝系商品链接虽然可以在微信中打开,但是仍然无法直接购买,需要跳转到淘宝系App才行,阿里仍然无法完全微信的流量。

而接入微信支付,对淘宝天猫来说,可以将商品微信,也可以在微信中直接购买并支付,可以利用微信庞大的社交系统进行传播,也能获得不少没有阿里系账号但有微信的新客户。要知道,随着中国移动互联网用户群体扩大,很多老年用户,之前并没有网购的习惯,也没有用过淘宝天猫,但他们都有微信,也习惯了在微信中分享自己看到的好东西。拼多多之所以能够迅速崛起,原因之一就是拼多多的商品可以通过微信分享,并直接在微信小程序中下单、用微信支付付款,不需要下载安装拼多多的App。淘宝天猫接入微信支付,就同样能够分享微信巨大的社交流量,弥补在与拼多多竞争中的劣势。

而对微信来说,淘宝系可以用微信支付,也会扩大微信支付在电子支付市场上的份额。

而同为阿里旗下的支付宝,可能会受伤。支付宝虽然是国内最早的电子支付系统,但近年来在与微信支付的竞争中已经渐渐落在下风。但之前支付宝还是独占了淘宝系电商平台的支付市场,在淘宝系平台购物只能用支付宝支付。一旦淘宝系平台接入微信支付,支付宝必然会被抢走部分市场。微信支付的份额继续扩大,会不会阻碍在线支付市场的竞争?

所以,为了平衡,支付宝也向美团开放了。在支付宝内可以打开美团小程序,在美团买外卖可以用支付宝支付。但是,从美团获得的支付份额,能否弥补被微信支付分走的份额,还是个未知数。

而支付宝对美团开放,又会影响外卖市场的竞争格局。原本独占支付宝流量的外卖平台饿了么,可能会大受影响。美团在外卖市场的份额可能进一步增大,形成垄断。

所以,互联网科技、平台经济是高度复杂的。推进平台之间互联互通,牵一发而动全身。

二、被误解的互联网开放性

除了技术风险,还有错误认知造成的市场风险。力主“拆墙”的呼声中,有片面强调互联网“开放性”的倾向,存在认识上的盲区。平台之间的开放,和互联网的开放性不能画等号。

互联网的开放性,本质上是市场开放性在虚拟空间的技术延伸,同样要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的自主经营权。用互联网的开放性,越过企业自主经营权,以外部干预市场行为的方式强行“打通”是非常危险的做法。

市场竞争不是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市场经营主体可以做到既竞争又合作,这在商战中比比皆是。比如波音和空客之间的跨世纪之争,并不是“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两大巨头之间也有技术交流和共享供应商的深度合作。但是,这种互通有无的合作关系必须是以互利互惠、你情我愿的完全自愿为基础,有共同的商业利益才能建立起稳定的良性机制。靠外部干预“押进洞房”的合作能走多远,是要打个问号的。两大平台是以互联互通为相向而行、精诚团结,还是貌合神离、始乱终弃,仍存悬念。

即使两大平台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也未必是童话般美好的结局。要是企业巨头之间互联互通真到了如胶似漆的程度,同样存在市场风险——强强联手的垄断风险。因此,外部力量推动大型平台的互联互通,要慎而又慎。

即便是信奉“强干预”的欧洲国家,对促进互联互通的司法和行政干预也是高度谨慎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目的是反垄断,即调整大型平台和平台上的经营者之间的关系,防止大型平台利用市场垄断优势“店大欺客”。美国的情况也相似,而且态度更为审慎。破除平台壁垒的专门立法《通过启用服务法案》用“守门人”“涵盖平台”等概念规定和年营业额指标,以更细致、可量化的标准区分了适用对象,保障中小经营者在平台经济中的权益。

这些海外经验也经常被引用作为推动“互联互通”的依据,可是就结果而言,两大平台“拆墙”与这些海外“互联互通”立法的反垄断意图南辕北辙。阿里和腾讯都是大型互联网企业,两者是势均力敌、旗鼓相当的竞争关系。海外的“互联互通”立法是抑强扶弱鼓励竞争,而我们的两大平台“拆墙”却可能造成强强联手,客观上抑制了竞争。如果两大平台互联互通后“合二为一”,市场份额瓜分殆尽,还有潜在竞争者的成长空间吗?这究竟是促进了互联网市场的开放性,还是起了抑制竞争、强化垄断的反效果?

出于促进互联网开放性的良好愿望,最终却是促成了两大平台强强联手的结果。这多少有点“回旋镖”的意味。对互联网开放性的乌托邦式想象,忽视了大型平台之间“封闭流量”的竞争之墙,也为支付市场的潜在竞争者保留了最后的成长空间。“墙”拆了,电子支付市场从此“一统江湖”,显然不是保持互联网开放性的福音。一马平川的沙漠不会有百花齐放的姹紫嫣红,沟壑纵横、山峦叠嶂的生态多样性才有勃勃生机。两大平台之间的“开放”,和互联网产业的市场“开放性”不是一回事,甚至存在潜在的矛盾——两大平台之间越是开放,电子支付的赛道可能越封闭。

三、提高支付便利性的意义有多大?

总而言之,科技领域没有捷径。科技水平没有质变的前提下,任何便利性的提高都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承受相应的风险。如果两大平台真的互联互通达到了高度融合的程度,由此形成的“超级平台”将会成为互联网产业发展史上最大规模的市场垄断巨头。举国一平台,市场竞争消失,安全风险不可控,都不是好消息。仅仅为了使用方便,付出这样昂贵的代价,到底值得吗?

有乐观的评论提出两大平台的互联互通将会“引领电子支付领域的新浪潮”,起到提振消费的经济刺激作用,显然是乐观过头、预期过高了。归根结底,消费能力取决于可支配收入的硬约束和未来收入预期的软约束,和电子支付便利性的关系微乎其微。“买俩龙虾吃一个扔一个”是相声里的段子,现实生活中谁也不会为跨平台支付更方便了就下两次单。支付便利性提高当然是好事,但也仅仅是使用体验的改善而已。不是IT技术革命,谈不上增加经济动力。

当然,强调“互联互通”的种种风险,调低相关预期,并不意味着支持封闭隔离。哪些可以通、应该通,哪些不该通,既要细致的技术分析,也要经过复杂的经济核算、博弈过程。“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通不通、怎么通都应该由企业自主决策。公共政策可以因势利导、锦上添花,而不是越俎代庖。公共舆论反映消费者的诉求无疑是正当的,但是“外行看热闹”不要入戏太深,为了有限的便利性鼓吹“毕全功于一役”的激进主张是不负责任的。即使互联互通是“大势所趋”,也需要技术条件、市场环境配合的水到渠成。“大势所趋”,究竟是“趋”二十年还是两年半,还得走一步看一步。500万亿元的支付安全、几亿用户的数据安全,互联互通的每一步都要走得稳,而不是跑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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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不羽

责编 辛省志